2025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面向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17人公告
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辽宁教师招聘信息,包括辽宁省中小学及大学教师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教师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持续做好盘锦市委有关“盘聚人才 锦绣未来”人才引进活动,把优秀人才引进到双台子区教师队伍中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工作人员交流审批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4〕9号)等规定,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17名。其中,第一中学8名,实验中学5名,第三中学4名。详见《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系统面向 2025 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内部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详见《国内部分普通高等院校名单》(附件2)。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1992年8月及以后出生)。
3.须具有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
4.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的截止日期为 2025年8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遇突发情况,此项将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②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2日至12月27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将报名材料投递到指定邮箱(邮箱:596908352@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电话,报名材料均以 PDF 格式上传。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
3.报名材料:
①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如个人简历内容较多,可专门后附个人简历(包括自然情况,如有本人荣誉、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以及社会实践经验等内容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加盖院系公章(含本人所在分院或系或部均可)的成绩单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后件4)、主要获奖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除上述材料外,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应聘人员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上传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网上查询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以上材料为 PDF 格式,一式一份。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教师资格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将在应聘人员报名48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如考生在报名48小时后未接到审查结果,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查询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三)面试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四)选岗、签约
根据同一学科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签约范围人员名单。涉及同一学科岗位多所学校招聘的,根据学科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意向学校,并进行签约。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签约的,须签署自愿放弃签约声明,招聘单位可按面成绩进行递补签约。签约时由招聘单位对拟签约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签约。签约时,应聘者须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
(五)心理健康测试、体检、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
1.心理健康测试。对已签约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已签约人员心理健康测试合格后需参加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涉罪信息查询。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辽教办〔2023〕119号)要求,由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4.考察。由区人社局、教育局、招聘单位对考察人员应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档案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心理健康测试等环节拟在2025年8月进行,因心理健康测试、体检、涉罪信息查询、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服务年限
新聘用教师在双台子区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提出调出区外工作申请。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
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请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要确保填报通讯设备畅通并时刻关注邮箱信息。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出现的相关问题,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盘锦市双台子区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4.报名咨询电话:0427—236043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5.纪律监督电话:0427—23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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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3.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20日
原公告标题: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链接:https://lsdjyw.lnnu.edu.cn/news/view/aid/296109/tag/jyj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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