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的公告》的要求,经面试考察,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1. 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鹿城区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 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5日起到2025年8月21日止,共5个工作日。
4. 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温州市鹿城区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88682827。
5. 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882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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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
原公告标题:温州市鹿城区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来源链接: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5/8/14/art_1229254118_4404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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