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台州黄岩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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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2〕7号),我区2022年将定向招生基层农技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2年报考普通高校且具有黄岩区户籍、有意向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招生院校
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承担。
三、招生名额与专业
本区共招生1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定向培养单位为:黄岩区上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招生(招聘)条件及程序
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0211。
1. 考生填报志愿。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我区招生计划总数的1:1.2 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黄岩区农业农村局。
2.体检、公示。黄岩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依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区范围公示3天。
3.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的,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由用人单位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黄岩区农业农村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汇总后报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我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黄岩区农业农村局、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定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选考科目
农林经济管理不限
六、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七、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按期毕业后必须按定向就业协议到黄岩区上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未能按期毕业的定向培养生,或不按协议约定的,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电话咨询黄岩区农业农村局(0576-84120766)、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6-84120961)、黄岩区教育考试中心(0576-84260079);也可咨询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0571-63730908)。
原公告标题:黄岩区2022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zjhy.gov.cn/art/2022/6/20/art_1590383_59044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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