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招聘编外用工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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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2016〕284号)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纪委市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驾驶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强;
3.具有丽水市户籍的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持有C1照或以上驾驶证,有5年以上驾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者;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不宜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15日,8:3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政府大楼1419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3年内征信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符合比选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7)《健康申报表》1份(附件2)。
报考人员要按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需本人签字,如有工作单位,需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二)比选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比选,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比选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比选方案详见附件1)
(三)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驾驶技术、道路安全知识、突发情况处置、文明礼仪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匹配度。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技能测试60%+面试40%。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0578-2098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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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申报表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2022年7月5日
原公告标题:丽水市纪委市监委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来源链接:http://rsj.lishui.gov.cn/art/2022/7/5/art_1229275321_4947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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