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董事会建设,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外部董事1-2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发展情况,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忠于职守;
(二)遵纪守法,诚信勤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职业道德,能够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并承担相关义务;
(三)在大中型企业担任中层正职或项目主管两年以上,拥有企业投资、经营管理、法律、审计、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某一方面专长,具有独立发表意见和个人见解的能力;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券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其中一项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年龄在30至45周岁范围内(1977年8月15日至1992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七)《公司法》《韶关市国资委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修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通过韶关市国资委部门频道栏目和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16:00至2022年8月19日16:00接受报名。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gsgzw@126.com。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招聘报名表》(附件)可编辑电子版以及A4纸打印并签署姓名后的扫描件各一份;
2.个人简历(含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3.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电子版)。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请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4.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5.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扫描件等;
6.在编在职(岗)人员应聘,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四)资格审核。市国资委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笔试。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笔试及格者以3:1的人选岗位比例进入面试程序,笔试及格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及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得分占总分的60%。
(六)面试。由市国资委成立面试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取各考官的平均分计算,得分占总分数的40%。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需核验“粤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面试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及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报考者不得参与面试。
(七)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成绩排名,对应聘人员进行名次排列,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市国资委考察组前往考察对象现任单位(或原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关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管理及待遇
(一)经试用期满胜任该岗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调整岗位待遇或按有关规定终止合同。
(二)根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结构需要,由市国资委履行有关手续、派入企业任职并服从组织调剂安排。专职外部董事任职后不得兼任其他单位的任何职务,如有违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根据《韶关市国资委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放薪酬待遇。
(四)符合广东省、韶关市出台并执行的人才政策规定的,可享受购房、生活、租房等多项人才政策补贴,具体发放按省、市有关人才政策执行;
五、招聘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1-8889083。
原公告标题:韶关市国资委关于公开招聘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的公告
来源链接:https://www.sg.gov.cn/bmpdlm/sgsrmzfgyzcjdglwyh/gggs/tzgg/content/post_2268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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