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2年对各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教育局起草了《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宝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8月18日至8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22-292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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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宝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报告》
原公告标题:关于宝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情况的公示 20220817
来源链接:http://www.tjbd.gov.cn/sy/gsgg/202208/t20220816_5960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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