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和有序开展,达到择优选人用人的目的,满足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抚投公司”)改革和经营发展多样化的人才需求,玉溪抚投公司按照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玉溪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玉人社发〔2021〕3号)有关规定,现将玉溪抚投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司简介
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位于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64号,注册资本19亿元,为AA信用评级市属国有企业,是“环保、农业、水利、康旅”四大产业为引领的国有综合性产业集团。玉溪抚投公司下设5家二级独资子公司:玉溪农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玉溪旅健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玉溪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玉溪市土地矿产开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专业和技能要求;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技术。急需或紧缺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和特殊岗位的人员,以及具备对应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经核准,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4.参加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凡与公司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文秘、人事、财务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2年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其中澄江县甸垛调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聘16人,玉溪龙星供排水有限公司招聘11人。报考人员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基础上,需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招聘完成后由各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四、招聘实施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8:30至9月16日18:00时,报名结束后至9月17日12: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进入会员中心→个人会员注册登录→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报名岗位→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并保存→上传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3.本次招聘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4.请注意避开网络拥堵高峰时段,合理安排时间,以便顺利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由招聘用人单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信息经招聘用人单位审查通过的,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凡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考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分类别),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9月21日8:30至开考后半小时内。
4.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30日内在玉溪人才网上公布。
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复审合格但在面试当天及面试前一天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身份证;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
5.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不予聘用。
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仍并列,按面试方式加试进行测试。
综合成绩将及时在玉溪人才网上公布。
(七)体检
1.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3.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递补1次。
4.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由招聘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同步审核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有拟聘用人员自行放弃考察的,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递补1次。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的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及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及其他相关事项
1.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
2.聘用人员的薪酬及福利待遇按照各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的党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及时转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不负责解决户口问题。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邀请玉溪抚投公司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严肃进行查处。
(二)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满足此次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承诺完全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诚信参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提供真实有效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四)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于考前10天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入(返)玉的报考人员须在入玉前,在“红塔报备小程序”进行报备,并在入玉后24小时内开展落地检。同时按玉溪市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执行。
(二)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三)考试当天,报名人员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示本人笔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考点。
(四)“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没有出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已采集核酸,但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报名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其他不符合玉溪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七)请报考人员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八)考试期间,报考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报考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报考人员,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十)报考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玉溪人才网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七、报名咨询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联系方式
1.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877-2698539
2.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877-6169048
3.澄江县甸垛调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0877-6225618
4.玉溪龙星供排水有限公司:0877-6161916
5.监督电话:0877-269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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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6日
原公告标题: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20907
来源链接:http://www.yuxi.gov.cn/yxs/rszk/20220907/1376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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