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包括浙江事业编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同意,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是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宁波市种子管理站、宁波市林特科技推广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协助制订种植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和主要农产品、林特产品生产,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生产技术攻关和推广;承担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承担种植业行业管理、农情信息调度等辅助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许可、质量管理、种子储备等技术辅助工作;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承担科学施肥、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土壤污染防治、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和节水灌溉建设技术指导。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属于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3年2月23日9时至2月27日16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至3月2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8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招聘指标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 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ningbo.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成绩
本次招聘财务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土肥技术推广岗位笔面试规则如下: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超过20: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超过20:1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直接面试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携带《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2.笔试加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携带《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3.成绩
财务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
土肥技术推广岗位:(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超过20:1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2)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电话:0574-89385575;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651、8918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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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4日
原公告标题: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链接: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2/14/art_1229676737_4180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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