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县属国有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户籍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8年3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83年3月6日以后出生)。
4.单位在职人员录用前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证明。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 3月1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提供报名表(详见附件)。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楼608室(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277号)组织纪检(内审)室,联系电话65027056。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复审。
四、考 试
1.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2.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若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统筹调剂)。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 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临检时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相应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政审
体检合格进入拟聘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同时进行政治审查。
七、聘 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政审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原单位劳动(聘用)合同未解除的,由本人负责办理解除手续。试用期6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实际工作岗位标准执行。
九、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公布。
3.本公告由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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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 月6日
原公告标题:·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20230306
来源链接:http://www.qdh.gov.cn/art/2023/3/6/art_1289606_59016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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