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县属国有企业人员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被单位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如“40周岁以下”,指在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包含4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包含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以此类推。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cqfd.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及委托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到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三合街道商业二路286号)。
(三)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丰都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现场审核报考人员岗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市政、物价部门批注的标准,按照50元/科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及时通知考生并退还报名费;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丰都县国资事务中心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丰都县国资事务中心委托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财务管理岗”笔试内容为《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审计法务岗”笔试内容为《审计理论与实务》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融资管理岗”笔试内容为《企业融资理论实务与风险管理》和《城市建设投融资战略、模式及案例分析》,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六),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拟招聘名额按照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相关事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cqfd.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分值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示,也可登录“丰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cqfd.gov.cn/)进行查询。
四、体检
体检为等额体检,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所报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均相同,则另外加试结构化面试)。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招聘企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企业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企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企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招聘企业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确定后,招聘企业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企业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考生在体检或考察阶段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由招聘企业确定是否递补以及递补轮次。如确定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企业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cqf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应公示事项。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企业填写《丰都县属国有企业非县管干部人员聘用审核备案表》报县国资事务中心审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岗位薪资待遇按照招聘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丰都县国资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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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丰都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丰都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原公告标题:丰都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链接:http://www.cqfd.gov.cn/zwgk_200/fdzdgknr/gsgg/202304/t20230406_11850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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