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后勤管理人员1名,派遣到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一)招聘职位:后勤管理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试用、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
2、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口区采油三矿对面)
3、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笔试按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主要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由招聘单位决定考试方式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实际工作经验。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体检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八、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6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每月工资3000元。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保险。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年度考核和单位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续签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7日
原公告标题:2023年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简章
来源链接:http://www.hekou.gov.cn/art/2023/4/27/art_39737_10350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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