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两化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
重庆两化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10月批准成立的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3亿元,于2020年4月末开始进行实体化运营。公司秉承“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围绕“健康医疗、健康服务、健康生产、健康生活、健康生态”理念以及建设“生态之城、儒雅之城、活力之城、一生之城”的前行路径,着力推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从而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公司定位为大健康产业招商运营平台。主要负责康养城(大路片区)投资等项目;开展全区养老产业服务,负责全区公益性殡葬服务及公墓建设。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工程项目岗1名、金融岗1名,共2名。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3.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 1987 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5. 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认定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6. 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组织考察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组织考察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7. 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11日9:00至2023年5月21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12412/exam-system-examinee/bslh),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需将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佐证材料扫描件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5月22日12: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按照报考系统完成相关操作程序,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初审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面试前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录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后续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再次适时公开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9:00起至2023年5月27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调减比例。
(六)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有关证件资料,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或进入面试人员在接到面试通知时声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缺额递补,若资格复审后面试比例达不到1:2,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面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相关工作年限长者优先,若相关工作年限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个人信用报告、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个人信用报告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zxzx/index.shtml)或者其他官方渠道等进行查证。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①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情况;②失信被执行人。
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报告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①个人3个及以上银行账户偿还贷款逾期;②同一银行个人账户连续3个月偿还贷款逾期;③个人银行账户累计偿还贷款逾期3次及以上;④个人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向小贷、网贷公司借贷超过5次。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说明原因。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bishan.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招录人员名单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成绩以及拟聘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等信息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纪律,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择优聘用;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数的3倍,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
(二)所有应聘人员需承诺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隐瞒有关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的情况致使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录用后薪酬标准按照招聘单位薪酬管理规定执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者,招录后若符合现行璧山区人才政策的,可同时按规定享受人才待遇。
(五)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聘用人员岗位及工作职责。
九、本简章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1661888,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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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标题:重庆两化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链接: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zlxx/202305/t20230511_11957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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