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徽阜阳市临泉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24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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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四部门《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临泉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教育人事问题专题纪要》(2016年第41期)要求,现将临泉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有编有岗、面向村小及教学点原则;
3.坚持超编限额及兼顾就近方便原则。
二、分配人数
临泉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2023届毕业生共249人,其中:
(1)2019级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35人(其中安师大6人,安庆师大17人,合肥师院12人)。
(2)2018级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212人(其中亳州学院29人,马鞍山师专29人,桐城师专48人,合肥幼专29人,阜阳幼专58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19人)。
(3)2017级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留级2人(马鞍山师专1人,合肥幼专1人)。
三、分配岗位设置
见附件:临泉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情况
四、分配程序
1.制定分配方案(2023年6月30日前)。
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分配方案。经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分配方案及设岗情况。
2.报到资格审查(2023年7月15日前)。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系当年招生录取时持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县教育局北楼105室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对报到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当年拟分配对象。
3.签署回户籍地学校任教承诺书(2023年7月22日前)。
户籍为乡镇C、D区且愿意回本人户籍乡镇学校任教的,于2023年7月20日至21日上班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育局北楼105室现场提交书面申请书,可在设岗范围内直接到本人户籍乡镇学校任教,不再参加县组织的统一笔试。
C、D区回户籍地学校任教人员名单及剩余设岗情况在笔试前予以公布。
4.组织统一笔试(2023年7月30日/周日)。
临泉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应分配人员,除已签署回户籍乡镇学校任教申请书的,其余人员必须参加县组织的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2)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 8:30-11:30,两科同时进行。
地点:临泉县兴业路实验学校(交通路与兴业路交叉口)。
(3)笔试成绩及排名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学科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教育综合知识》主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上述项成绩仍相同,则采取选岗现场抓阄的办法确定选岗顺序)。笔试成绩及排名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5.组织选岗(2023年8月12日/周六,以选岗公告为准)。
选岗由县教育部门牵头,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纪检全程监督,选岗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1)笔试前已签署申请书的应分配人员,直接确定分配岗位为本人户籍乡镇学校。
(2)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在剩余岗位中按统一笔试成绩名次进行依次选岗。
考生选岗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具选岗报到单,持选岗报到单到相应设岗单位接待处报到。
注:选岗后一天内允许调岗。申请调岗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选岗报到单原件,到县教育局北楼105室办理调岗确认手续(提交申请书不参加笔试人员不参与调岗)。有调岗意愿的考生到设岗学校报到时,可先行登记暂不上交选岗报到单。在县教育局给予办理调岗确认手续后,双方分别持新开具的选岗报到单(原报到单教育局收回)到调岗后的乡镇学校报到,同时将调岗情况电话报告原选岗学校。
5.公示(2023年8月15日前)。
选岗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分配去向。
6.上岗(2023年8月20日前)。
根据选岗结果,由县教育局开具介绍信到选岗学校报到。
五、签约聘用
由县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临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分配工作,确保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平稳、顺利、公正进行。
2.要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人为干扰分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系当年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必须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分配等相关工作。
3.要加强管理。2023年毕业的临泉籍乡村教师选岗后要按要求及时到校报到。定向培养师范生要自觉履行培养协议,坚守服务期合约。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统一笔试、组织选岗等后续信息,请及时关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3963317(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5390513(县人社局)、3961993(县教育局)、
3961776(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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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教育局 中共临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泉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8日
原公告标题:临泉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linquan.gov.cn/content/detail/648fac058866880b508b45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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