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龙岩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
龙岩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龙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包括龙岩事业编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长汀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22个,计划招聘人数22人,详细招聘信息见《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报考者应在7月31日9:00--8月4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如实提交个人信息(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成功报名)。报考者可根据公布的《岗位表》,综合个人情况,选择岗位报考。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8月4日17:00关闭,为确保成功报名,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避免后期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31日9:00--8月4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报考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反映和申诉,并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通道”申请裁定。
3.缴费。本次考试无需缴交报名费。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8月7日8:00至8月9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平台将在8月9日17:00准时关闭确认考试操作程序),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请于8月21日9:00以后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列入诚信名单。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ctrlzy.net/)网站、“长汀党旗红”“长汀就业与保障”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5.笔试合格线:合格线逢五逢十设置。切线规则: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至逢五逢十的分数即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合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七、考察
八、公示
九、聘用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规则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研究生招生目录》以及《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10)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认定,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①2023年7月26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23年7月26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③市内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全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公开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或面向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6.加分规定。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8.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9.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10.关于递补。(1)考生在面试前主动放弃的,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对象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3)在考察和公示环节,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该环节递补原则上只进行一轮;个别紧缺急需岗位需要进行第二轮递补的,须按照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
1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向县人社局提出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的书面申请。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
12.报考者按照县人社局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征得县人社局同意后延长期限,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13.此次公开招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报考者必须在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交流调配,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
14.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2.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ctrlzy.net/)网站、“长汀党旗红”“长汀就业与保障”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4.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十二、保障服务
附件:
1.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3.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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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标题:关于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GWN3K2BlwQu_Q777s9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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