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屏龙晖公司”),注册成立于2019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金18亿元,是由县国资局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设有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项目建设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14个部门。下设9家二级子公司,15家三级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市政设施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贸易经纪、汽车销售维修、农副产品销售等。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财务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共16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的应聘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聘用、聘任)合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等情形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 8月22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用网络线上报名。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拟报名岗位要求的证件扫描件,发送至网络报名指定邮箱:splhjt@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个人电话号码。
(三)报名要求
1.各岗位按1:3比例开岗,报名人数不达1:3的,结合实际,经报名者同意后,进行岗位调剂;
2.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未报名;
3.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5.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公司承诺对应聘者投递材料进行保密。
(四)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各岗位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报名人数高于1:3,不足1:5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及岗位匹配性,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拟录用人选
据应聘者面试得分和排名,按拟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体检及政审
1.体检。拟录用人员自行到石屏龙晖公司指定的医院做入职体检(须含尿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体检标准或不配合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政审。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家庭和社会背景、学历学位真伪查验、个人征信情况和工作(实习、见习)经历真伪查验等。同时,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拟录用人员体检及政审任何一项不合格,公司将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重新递补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司将对拟录用人员在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经核实确认存在问题的,不予录用。
(九)录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公司制度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录用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其报到时间和地点,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3.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转正后的工资根据岗位定级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当月15日及以前入职的,从当月开始购买五险,15日后入职的从次月购买五险;其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十)不予录用情形
1.拟录用人员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招聘环节不满足条件的;
2.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面试等地点均在石屏县城区,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应聘者未按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及时通过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发布通知。
(三)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应聘者防止上当受骗。
(四)应聘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提供材料与应聘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应聘者将被视为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调整的,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五、招聘咨询
咨询联系电话:0873-3064559(石屏龙晖公司人力资源部)
六、投诉监督
投诉联系电话:0873-3064559(石屏龙晖公司人力资源部)
0873-3171556(石屏龙晖公司纪检部)
七、其他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解释权归石屏龙晖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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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石屏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石屏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原公告标题:石屏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链接: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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