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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泉州市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企业工作人员8人公告

事业编 福建人事考试网 2023-08-24 08:53:00 8583 0 | 文章出自: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 事业单位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福建人事考试网

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包括福建事业编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永春县供销联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最低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毕业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2023届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2.2023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特别说明: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 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fxzy.html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6.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报考人员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x.kaowu.cn),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请关注公众号实时通知)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8:00-2023年8月26日下午18:00

3.报名程序:

(1)注册。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

(2)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材料:

①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的原件扫描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未获得者可不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1份。

②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岗位无要求的可不上传);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无要求的可不上传、若岗位有要求:可提供单位职务聘书、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如岗位要求工作年限,必须提供所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无法提供则不计算年限)。

(二)资格初审和准考证的领取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永春工作部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初审,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最终审核。

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接收到通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证件、信息及其它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按资格初审合格的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80%,供销社综合改革知识占20%【内容来自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6号)】。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不得替考,否则取消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线将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具体时间公布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的计算

①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②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学历高低排列;若学历相同,则中共党员优先录取,若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录用。

5.笔试加分办理

笔试加分以网上报名时上传证明为依据(网上报名时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予加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加分项总分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加分如下:

①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每满1年,可加1分。优秀士官人才奖加1分,个人三等功加2分,个人二等功加2.5分,个人一等功加3.0分,取个人最高一档加分。

②“三支一扶”、村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村“两委”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服务每满1年,可加1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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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核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入围考生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的,或在考试中舞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入围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所需材料:

①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获得者可不提供)的原件。

②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若岗位有要求:可提供单位职务聘书、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如岗位要求工作年限,必须提供所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无法提供则不计算年限)。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永春工作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按1:1比例组织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提交综治证明、银行征信证明等材料。

(三)公示、聘用

1.公示。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考试成绩、体检合格情况、政审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合格者,将通知上岗报到。拟聘用人员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2.聘用。此次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按有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正式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永春县供销联社企业工资福利标准执行。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考察、录用等环节递补参照体检做法。若岗位出现空缺,则对本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符合岗位条件者优先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以永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经权威机构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等相应的处理。

1.有关网上报名技术问题,考生可咨询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永春工作部。咨询电话:0595-23879518;

2.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永春工作部。咨询电话:0595-23879518。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在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环节主动放弃的报考人员,须按各招聘岗位要求,及时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声明。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3882859。

(七)未尽事宜由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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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8月21日

原公告标题:2023年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fjyc.gov.cn/zwgk/tzgg/202308/t20230821_29239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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