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第三批)139人公告
广东医院招聘网发布广东医院招聘护士、医生等医护人员考试公告、职位表、考试时间等信息。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是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兴建的一所省属公立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组建了以院本部为核心、涵盖一级到三级医疗机构的紧密型医联体。2018年成为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首批9家重点建设医院之一。2018年至2022年“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竞争力100强”排行榜中列第6位。2021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级。2022年为粤东首家通过新标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复审的医院。因发展需要,现招聘如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岗位表》;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招聘岗位及名额限制。对获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联体总医院所有在职员工及原医联体总医院员工离职不满6个月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和《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fyrsk02@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或未按上述要求发送应聘邮件的,均视为无效邮件。博士学位人员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附件3)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博(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其中,按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23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2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4、我院招聘部分人员到医联体合作单位工作。招聘到潮南民生医院、濠江医院、揭阳浩泽医院的人员,需到合作医院至少工作5年(不含规培时间);招聘到全科医学分院为定向招聘,需长期在全科医学分院工作。
四、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等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为问答式面试,考核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操作和综合素质等。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五、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2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执行的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项:详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tuh.com.cn/)。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
七、拟聘人选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tuh.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执行相应待遇。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将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薪酬待遇及培养平台
按我院薪酬有关规定发放工资、绩效,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博士学位者发放安家费。执行省、市有关人才待遇。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可进入我院师资培养以及英才托举计划。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我院组织实施。考核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考察人选、及拟聘人选公示等信息,均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tuh.com.cn/)发布。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322377
邮 箱:fyrsk02@163.com
联 系 人:林老师、余老师、徐老师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57号
邮 编:5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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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3年9月13日
原公告标题: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2023年工作人员(第三批)公告
来源链接:https://www.stuh.com.cn/index.php/home/view?id=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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