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联勤保障部队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军士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军统一部署,现将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军士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处长、副处长、副主任等科级副职以上领导岗位,参谋、干事、助理员等机关参谋人员岗位,讲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护师、会计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保管员、检修工、司机、通信电工等专业技能四级以上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招录退役军官,专业技能岗位招录退役军士。
二、招考对象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含以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军士,且已完成安置程序、按照规定领取退役金。被安排强制退役和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不列入专项招录对象范围。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年龄要求。报考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科级正职、六级至八级文员、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科级副职、九级至十二级文员、专业技术十一级至十三级以及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报考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岗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四)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报考管理岗位的,应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资格或相关领域工作经历;报考专业技术或专业技能岗位的,应具备拟任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六)其他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具有参加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经历,或者在军队建设中实绩突出且获得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以及曾经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