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光泽县退役军人培养使用支持的十条措施(试行)》,推动全县退役军人充分就业,利用好退役军人人才资源,为光泽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经研究决定,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退役军人专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人数 本次专岗招聘退役军人,由光泽县县属国有企业福建光泽红杉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置管理岗位3 名。 二、招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服务企业及人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能够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3.光泽县户籍的退役军人或由光泽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不限。 5.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含)以下(在1988年11月-2005 年 11 月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体格健全、口齿清楚,能够胜任工作,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名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11 月3 日(正常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17 路242-2 号),联系人:元先生,联系电话:0599-6976778。 3.报名所需材料: (1)退役军人证、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A4 纸张),须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的打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填报《2023 年光泽县专岗招聘退役军人报名表》1份。(见附件 1 可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县退役军人局现场领取); (4)近期白底免冠 1 寸彩照2 张; (5)符合加分规定的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书或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1 份。 (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见附件2); 2.未发现失信被执行情况(见附件3)。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查。面试前,县退役军人局与用人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不得再次参加光泽县退役军人专岗招考。 (四)加分项目 1.兵龄:两年以上(含两年)每多服役一年加0.3分; 2.优秀士兵:每获得一次加0.5 分,(此小项累计不超过1.5 分); 3.三 等 功:每个加 2 分; 4.二 等 功:每个加 3 分; 5.正式党员:加 1 分; 6.预备党员:加 0.5 分; 7.加入县民兵组织一年以上,表现积极的。其中:基干民兵队员加 0.5 分,基干民兵骨干加1 分,民兵干部加2分。以上加分项与军队服役相关的由县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负责审核,加分累计不超过 3 分,报名结束后,加分情况将在中国光泽网公示 5 个工作日。 四、面试 (一)进入面试的退役军人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退役军人由于各种原因未参加面试,视同放弃资格。 (二)成绩查询面试总分为 100 分,面试后总成绩(含加分项)在中国光泽网站上公布,同时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相关公示。(中国光泽网http://www.guangze.gov.cn/) 五、政审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招考人数1:1 的比例,总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退役军人自行承担。退役军人对体检结论如有疑议,可以复检一次,并在一周内提出申请。复检必须到指定医院,以复检的结论为准。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面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四)体检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光泽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被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六)如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三天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薪资待遇 (一)本次专岗招聘退役军人录用后,其薪资待遇参照光泽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2020 年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等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20]24)号;《中共光泽县第十四届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14)号》文件执行,具体工资、奖金待遇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工资、“五险一金”由招聘的国企统一发放、缴纳及办理,工龄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一年执行试用期(含试用期)工资即专业见习待遇(专科 2583 元/月、本科2703 元/月,不含奖励性绩效,下同); 2.工作时间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次月起按转正待遇执行,其中专科毕业和非全日制本科毕业执行专技十三级待遇(专科2802 元/月,本科 2869 元/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执行专技十二级待遇(3156 元/月); 3.转正定级后,工资、奖金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同步调整,当年考核合格的,从次年1 月起提高一薪档,奖励性绩效、精神文明奖励和平安综治奖励等年终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由人社部门测算总量年终以绩效奖形式发放; 4.以上标准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奖惩管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执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军人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可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但不视做试用期工龄。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武装部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相关工作。 (二)本次招聘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县武装部派员参加。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后,按面试总成绩前三名(含加分项)安排到福建光泽红杉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具体岗位由公司自行设定。 (五)招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通畅,如通知上岗时无法取得联系,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六)整个招聘过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99-6976339。 (七)本公告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七、其他注意事项
2023 年10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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