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浔区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2名左右;
2.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4名左右。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
3.思想解放,敢于创新。熟悉企业法人治理和管理要求,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业务创新能力和相应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利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行政区域工作背景,且特别优秀的,可优先考虑。
(二)任职条件
1.总经理岗位:应有5年以上中大型企业高管、县级国企副总(或市级以上国企相当层级及以上)、全国性股份制金融机构县级支行(支公司)副行长(副总经理)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出色的风险防控与市场判断能力,具有良好的预测和决策水平,拥有一定社会资源和业务资源。
2.副总经理岗位:应有3年以上中大型企业、县级国企部门及下属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以上(或市级以上国企相当层级及以上)、银行或金融机构企业融资负责人工作经历,熟悉房地产、文旅、金融、产业招商等领域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的;
6.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码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招聘资格。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和有关情况将予以全程保密,不作退还。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9日(截止到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③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有关荣誉证明材料;④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任职经历证明材料;⑤其他有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联系,如因应聘者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经历业绩评价
组织有关单位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背景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征信、金融风险、犯罪记录等内容。经历业绩评价作为择优确定入围面试的重要参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人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若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事先组织面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综合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等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实地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人选思想素质、业界口碑、专业水平、领导能力、经营业绩及个性特征、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任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有关程序后,确定为拟聘任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按规定程序聘任。被聘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任资格。
南浔区纪委监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任期和待遇
根据南浔区区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等规定,职业经理人聘期为三年,首次聘期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解聘手续。聘期届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可以续聘。
区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具体视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2-3025075,0572-30937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湖州市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财政局(国资办)解释。
原公告标题:湖州市南浔区区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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