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北京师范大学考点)专项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53人公告(四)
福建人事考试网发布福建教师招聘信息,包括福建省中小学及大学教师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教师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晋江市教育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
3. 2024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
(三)招聘对象
第
第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笔试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评分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评委由
面试成绩、入围人员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达到综合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北京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四)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应在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拟聘用教职员工的准入查询工作由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晋江市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
九、人才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
附件1: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北京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四).xls
附件2: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北京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四)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doc
附件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晋江市教育局
2024年2月19日
原公告标题:2024年晋江市公办学校赴高校(北京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四)
来源链接:https://www.jinjiang.gov.cn/xxgk/zdxxgk/jyxx/jygz/202402/t20240219_30057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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