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第一次招聘合同制教师36人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四川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四川省中小学及大学教师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教师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以及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并凭证书办理招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用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学生。
(7)宜宾三江新区范围内在职教师(含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不能报考。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共36个,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具体详见《岗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采取网络报名、缴费方式进行。
招聘链接:http://scrszp.ikaowu.com/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10日18:00截止。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除需认真填写报考信息表外,还需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上传至指定报名系统。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费。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5月8日 09:00至2024年5月12日17:00止。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人员。
(四)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考生,2024年5月16日上午10:00至5月1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http://scrszp.ikaowu.com/)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关知识范围和能力要求,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岗位表》。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复审。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5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2份(请登录报名网http://scrszp.ikaowu.com/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素质,具体详见《岗位表》。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成绩
1.笔试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如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需加试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拟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健康状况等方面,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薪酬和待遇
(一)合同制教师薪酬制度按《宜宾市三中合同制教师薪酬体系(试行)》执行。实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考核”薪酬制度,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1.初中教师:年薪15-25万元(含本人及单位缴纳五险两金);
2.高中教师:年薪17-30万元(含本人及单位缴纳五险两金);
(二)合同制教师可参照在编教师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教师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由学校统筹协调,就读教育集团初中、高中与在编教师一致;提供教师优惠工作餐;提供免费教师公寓住宿)、晋升空间和评优选先资格;同等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和推荐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2108034。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0831-2108034)。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0831-2361007)。
(二)咨询电话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岗位代码2404001-2404010)联系电话:0831-2361007(余老师);
宜宾三江中学(岗位代码2404011-2404021)联系电话:0831-8088121(古老师);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0552-7293916。
(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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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4月30日
原公告标题: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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