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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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旗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集聚更多优秀人才,不断优化阿荣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呼人社发〔2022〕33号)、《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阿组发〔2023〕5号)规定,经阿荣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1人,具体岗位需求详见《2024年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报名,受专业限制、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6.全日制本科生报名人员要求1988年10月12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名人员要求1983年10月12日(含)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报名人员要求1978年10月12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报名人员要求1973年10月12日(含)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国内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同时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3.全国“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学科,原“985”、“211”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国内高校取得医学门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三)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其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内高校,且本人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报名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本次人才引进报名开始日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遇特殊情况,由旗委引才办议定。
3.报名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系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阿荣旗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尚在立案调查期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辞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不予引进的情形:
1.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2024年10月31日前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3.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明确已被高校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21日(报名时间截止为10月21日17:30)。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上传至《岗位需求目录》中对应岗位的电子邮箱,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相关事宜请联系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报名需提交材料包括:
(1)按要求填写的《2024年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交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国外研究生学历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报名人员需提交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材料为报名提交材料。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及时告知本人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对资料存疑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2.审核结束后将合格人员花名册报送旗委引才办。
3.资格复审由旗委引才办负责,在人岗相适评估前1天现场集中开展,需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其中《报名表》需提交2份。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若有存在问题情形,提交旗委引才办会议议定。
(三)评估认定
1.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旗委引才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评估时间、地点详见《人岗相适评估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由旗委引才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按照加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成绩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综合成绩。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进入笔试加试环节的岗位、人选名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笔试加试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人选名单,将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阿荣旗融媒体中心“阿伦眼”客户端发布。
3.人岗相适评估采取分类进行:
第一类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旗卫健委自行组织报名人员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3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第3名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如报考人员不足1:3的岗位,则成绩合格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人岗相适评估成绩实行百分制,人岗相适评估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评估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报名人员;如遇报名人员综合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由旗委引才办研究议定加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类为其他综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人岗相适评估实行百分制测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进入体检环节;如遇保留小数后2位成绩相同情况,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确定人岗相适评估成绩;如仍相同,由旗委引才办研究议定加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4.人岗相适评估结束后,旗委引才办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阿荣旗融媒体中心“阿伦眼”客户端公布。
5.两类岗位所有测试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体检
1.按管理权限,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对审核同意的拟引进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拟引进人员接到复检通知,须按要求及时进行复检。
4.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察
1.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自动进入考察环节。
2.按管理权限,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程序和内容按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1.按管理权限,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分别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阿荣旗融媒体中心“阿伦眼”客户端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时核查,并将结果反馈举报人或转办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已查实的,暂缓办理引进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凭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印发的聘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报旗委引才办备案。
(七)递补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干部人事档案存在不宜引进等问题,以及在公示期结束前放弃的情形,取消引进资格,并在对应环节根据人岗相适评估综合成绩等额递补对应岗位报名人员,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如因特殊原因,采取分批次公示,本批次公示期满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九)服务期制度
实行服务期制度。通过本次人才引进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调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阿荣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要求,引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纪委监督。对引才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违反引才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引才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名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阿荣旗融媒体中心“阿伦眼”客户端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3.在引才所有环节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1日内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报名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相应资格。
4.本公告由阿荣旗委引进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70-42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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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委引进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原公告标题:2024年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arq.gov.cn/News/show/1275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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