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省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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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州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申请使用事业编制的预批复》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4〕32号),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2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招收盲、聋、智障适龄儿童的全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筹建于1996年3月,2001年9月正式招生开学。学校占地面积20亩,校舍建筑面积9505平方米。学校坚持“让走进来的人都自信,让走出去的人都自立”的办学理念,坚持“一切为了残障孩子的生存和发展打基础”的办学宗旨,努力打造“让聋生出色发展,让盲生超常发展,让智障生自信发展”的学生发展方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不断推进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为全州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积极做贡献。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47人,22个教学班(其中4个聋班、12个智障班、1个盲班、5个送教班),共有学生258人。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毕业生。
2.普通招生计划公办高校二本及以上(不含专升本)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2023年、2024年、2025年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
2.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特殊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责任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履行特殊教育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特殊教育知识体系和课程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活动设计、组织与实施能力;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教学资源。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自公告发布起截止2024年11月7日24:00。
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向招聘学校邮箱投递材料报名,报名材料命名要求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563437828@qq.com。
2.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3.报名要求:
需提供:《报名表》、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有效身份证、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大学学业成绩单(需盖有学校公章)等证书PDF格式电子版材料各1份或现场提交以上材料。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不如实填报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核资格。
(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选考核对象。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其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测评
组织测评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总分为100分,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测评时间:2024年11月9日8:30开始,当天结束;
测评地点: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测评完成后,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开展,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由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免费师范生须签订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1.严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2.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农垦路6号(邮编678400)
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电话:0692-2285187
联系人:杨俊峰18008823159 苏蕾18388221574
[附件-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报名表]
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10月24日
原公告标题: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 2025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来源链接:https://www.dh.gov.cn/jyj/Web/_F0_0_5YU228BGF9C4B87516564092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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