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嘉兴教师招聘提前批-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5学年教师53人(第三批)
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浙江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浙江省中小学及大学教师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教师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优化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优质师资的需求, 结合我市师资现状和 2025 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 2025 学年在编教师(第三 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湖市简介
平湖地处浙江省东北部,依托“背靠上海、面向大海”的“两海”优势,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也是浙江省首批扩大经济管 理权限的 17 个强县市之一,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素有 “金平湖”的美誉。2023 年,全市生产总值 突破千亿大关,达到 1008.66 亿元,财政总收入 131.71 亿元。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 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招聘范围一:2025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 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 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研 究生毕业于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按教研函〔2022〕1 号公布的名单为准,147 所,下同);本科阶段为国内普通高校师范 类专业学历学位毕业生(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类的,本科期间可不作师范类要求)。
2.国内部分高校(详见附件 4)毕业生。
3.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含经 亨颐实验班)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4.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大学本科期间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排 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 60%。
5.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户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的:大学本科期间获得浙江省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 赛二等奖及以上;大学本科期间获得 2 次及以上校级专业奖学 金,其中 1 次及以上一等校级专业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不 含励志奖学金,下同);大学本科期间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 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 10%。
6.平湖市生源或平湖市户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的:大学本科期间获得浙江省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 赛三等奖及以上;大学本科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三好学生荣誉;大学本科期间获得 1 次及以上校级一等专业奖 学金;大学本科期间获得 2 次及以上校级专业奖学金(其中 1 次 及以上二等校级专业奖学金);大学本科期间前三个学年累计综 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 20%。
招聘范围二: 国(境 )外高校毕业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期间毕业),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 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必须为位列 QS 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 100 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位)人员。
以上条件中,报考心理健康、信息技术、浙江开放大学平湖 学院专业课、职业类专业课岗位的,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 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 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 530990/index.html)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 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7:00 前。
2.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平湖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 zp.phedu.net),按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和资料上传( 网上报名 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作放弃)。
3.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00- 11: 30。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 25 幢教学 楼(25-103 教室 )。
5.现场确认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报名点现场投递本人应 聘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 1)《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 2025 学年教师(第三批)报 名登记表》(见附件 2);
(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 等 );
( 3)2025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 复印件(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 人数及本人名次);
( 4)2025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 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则须提供学校证明;
( 5)学校( 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报
考要求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提供);
( 6)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8)近期一寸证件照 1 张。
(三)资格审查
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确认和 资格审查(未参加现场确认和报名的人员,不得进入考试环节),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下发《考 试通知书》。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数的 1:6 比例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再根据笔试成绩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形式为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 100 分,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下午在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 25 幢教学楼进行,具体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 “试讲+结构化面试”,主要 考核课堂教学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教师职业认知等素质,面试 时间初定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 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 1 ∶ 1 比例确定 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75 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签约
1.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招聘考试现场签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当天通知为准。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六)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 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 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 )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 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中组发〔2021〕 11 号)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 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 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 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 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 n/)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 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 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 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 平湖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 2025 年 8 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 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 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 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 发〔2014〕15 号),在近 2 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 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 2024 年 11 月 2 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4.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相应的 学历及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 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 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 五年。符合平湖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不 少于五年服务期的,可享受相应教育人才引进奖励。
6.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 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同时须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 则解除聘用合同。
7.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纪委市监委第 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 (市 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1050(市纪委市 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8.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 2025 学年教师(第三批) 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2.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 2025 学年教师(第三批) 报名登记表
3.2025 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4.国内部分高校名单
平湖市教育局
2024 年 10 月 24 日
原公告标题: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5学年教师公告(第三批)
来源链接:http://www.pinghu.gov.cn/art/2024/10/24/art_1229404511_5389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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