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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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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是甘肃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新建初级中学。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高层次办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名(详见附件《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及工作经历等条件,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对国内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由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名。

(六)具备初、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道德与法治学科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七)报考岗位列表(一)人员年龄为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报考岗位列表(二)人员年龄为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须在编在岗,中级职称及以上,并具备以下2项条件:

1.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

2.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名优校长、名优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3.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4.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著作1部(不含主编、编著、论文集等),或参与编写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专业教材或教学用书(不含校本教材等);

5.在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以上教科研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分别获省级二等奖、市县(区)级一等奖;或获省级说课、微课、作业设计大赛等二等奖及以上奖次;或承担过省级观摩示范课;或在“一师一优课”中获省、部级优课或省、部级精品课等;

6.主持或以第一人参与市、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或重点课题并已通过鉴定,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列表(一)(二)》。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注册报名账号。应聘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电脑端登录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网站(https://www.gsgxedu.cn/)点击“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栏,注册报名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名并上传附件。登录报名账号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所需附件材料(扫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初、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普通话等级证;

(6)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证明需说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取得学历、学位时间);

(7)相关荣誉证书;

(8)岗位要求其他所有证件的PDF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6日。

4.网上资格审查。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7.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2)请认真对照岗位列表(一)、岗位列表(二)的“岗位类别等级”“学历”及“其他条件”要求,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填报,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列表(一)中学历须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一致。

(3)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达不到3:1的,由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网站公布。

1.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2.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并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的1:3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4)公告、岗位列表(一)(二)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2.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领取。

(四)面试(试讲+答辩)

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和试讲两部分,现场抽号确定面试人员顺序,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的,按规定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专家5人以上,其中外请专家不少于1/3。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试讲采用现场抽课题、现场备课、无生上课的形式进行,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现场答辩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实际操作等综合能力,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答辩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试讲全过程录音录像。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答辩)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面试(试讲+答辩)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试讲+答辩)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在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官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组织实施,体检人员以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复检时间及医院由我校指定,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在收到体检结果7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予聘用处理。复检不合格或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心理测评及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聘请专业心理测评机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心理测评结果显示不适合从事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者,复测一次,心理测评结论以复测结果为准。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测评时间及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心理测评通过后,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查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查询主要采取调阅人事档案和网上查询的方式对查询人进行全面查询,若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意见》和《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或其他不宜聘用的,不予录用。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查询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备案、审批和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符合拟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备案,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档案迁转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开展招聘工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办理聘用手续,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或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位证信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无法查询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全程受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甘肃省教育厅机关纪委监督。

四、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

咨询电话:0931-8342640    13893123209

0931-8310855    13919075946

监督电话:0931-8341022

学校网址:https://www.gsgx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城关区盐场路1240号

附件1  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列表(一).xlsx

附件2  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列表(二).xlsx

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 

2025年3月17日

原公告标题: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来源链接:https://www.gsgxedu.cn/html/2025/tongzhigonggao_0317/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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