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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关于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四川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四川事业编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招聘公告中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络报名邮箱:scskgyrs@163.com。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17:00。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本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部门及以上单位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需写明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

5.发表学术成果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论文全文;

6.有效的文物博物类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

7.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需写明工作内容及年限);

8.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第3.4.5.6.7.8项资料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具体要求如实提供。

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并按上述顺序编号(其中附件1需同时提供excel版本),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scskgyrs@163.com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应聘人员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反馈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现场进行,复审的时间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已满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提供)以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五、考核

(一)考核形式、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采取专业面试及现场答辩的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与应用能力、知识创新能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对本学科研究前沿的掌握、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8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当日,应聘人员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考核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公告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于考核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网公告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各招聘岗位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考官评分表》首项、第二项、第三项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性医院进。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且考核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且考核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拟聘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在招聘单位上报拟聘用人员材料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且考核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人事科:028-85564363、68107146。

(二)监督电话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纪检部门:028-85536489。

附件:1.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6月5日

原公告标题: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 关于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链接: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065b101cf4a04ae8bac7fb2f77ee1443?t=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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